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6月3日
发布单位:国家能源局
主要内容:
通知提到,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
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
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对500千伏以下配套电网项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管理流程,做好项目
规划管理;结合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方案、项目布局等,组织电网企业统筹编制配电网发展规划,科学
加强配电网建设,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
通知要求,科学确定各地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
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与本地区电
网企业、发电企业充分衔接后,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
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电力市场机制作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加
快建设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电力市场机制。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根据合同约定,允许送电方在受
端省份电价较低时段,通过采购受端省份新能源电量完成送电计划。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步推
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打破省间壁垒,不得限制跨省新能源交易。探索分布式新能源通过聚合代理等
方式有序公平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区域电力市场,优化区域内省间错峰互济空间和资源共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