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豆1、2号期货交割程序及有关规定
黄大豆1、2号期货交割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黄大豆1号交割的基本规定
1.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适用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滚动交割和一 次性交割,具体流程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 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为仓库标准仓单。
3.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4.黄大豆1号采用散粮进行交割。
5.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为散粮价格。 6.黄大豆1号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黄大豆1号合约标准仓单的生成
1.卖方发货前,向交易所提出交割预报,并交纳10元/吨的交割定金,交割 预报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在有效期内按照交割预报执行 的,交割预报定金在商品入库后予以返还;部分执行的,按照实际到货量予以 返还;未在有效期内执行的,交割预报定金不予返还,未返还的交割预报定金 罚没给对应指定交割仓库。
2.卖方按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发货,仓库按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 结果为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将有关检验报告报交易所。交易所或者交易所委 托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为入库商品检验合格。
3.入库商品质量、数量或者重量检验、验收合格的,指定交割仓库在与会 员或者客户结清有关费用后,可以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提交标准仓单注册申请。 标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后,交易所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4.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黄大豆期货交易手册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5.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可用于交割、交易、转让、提货、作为保证金等。
(三)黄大豆2号交割的基本规定
1.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适用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滚动交割和一 次性交割。黄大豆2号期转现、滚动交割和一次性交割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 割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期转现分为标准仓单期转现和非标准仓单期转现,期 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手续费由交易所 另行公布。交易双方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应当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 理办法》规定提交期转现相关材料。若以仓库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并且对应货 物为进口大豆,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以 下统称“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3.黄大豆2号滚动交割只能以厂库标准仓单申报交割。
4.参与一次性交割的,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除在最后 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标准仓单提交日)闭市前,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卖持 仓相对应的全部标准仓单交到交易所外,卖方会员还应当在标准仓单提交日 14:00前,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若按时提交,并通过交易 所审核,交易所在当日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并在最后交割日闭市 后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 清;若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后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前提交相应 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 闭市后,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 会员提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并自标准仓单提交日(含当日)起至相应 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提交日(含当日)止,按2元/吨 ·天的标准向卖方会员收取 滞纳金,补偿给买方会员;若截至最后交割日后第3个交易日14:00仍未提交相
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后 第3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标准仓单退回卖方会员,退还买方会员相应货款,将卖方 会员该部分黄大豆2号合约价值5%的赔偿金支付给买方会员,不收取滞纳金, 清退卖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若卖方会员未提交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或者提交但未通过交易所审核,买方 会员不得申请注销仓库标准仓单。卖方会员应当在交易所支付80%货款后7个交 易日内,将实际交割货物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会员。
5.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00吨。
6.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黄大豆2号标准仓 单不允许作为保证金。黄大豆2号仓库标准仓单用于交割、交易、转让时,若其 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应当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 交到交易所后,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最近交割月份卖持仓交易保证金在结算时不 再收取。若采用仓库交割并且对应货物为进口大豆,除提交仓库标准仓单外,还 应当在交易日的14:00前提交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并通过交易所审核后, 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最近交割月份卖持仓交易保证金在结算时不再收取。
7.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质量升贴水的差价款由货主同指定交割仓库结算。
8.黄大豆2号采用散粮进行交割。
9.黄大豆2号交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黄大豆2号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 标准仓单注销。
(四)黄大豆2号合约仓库标准仓单的生成
1.卖方发货前,向交易所提出交割预报,并交纳10元/吨的交割定金,交割 预报自办理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在有效期内按照交割预报执行 的,交割预报定金在商品入库后予以返还;部分执行的,按照实际到货量予以
黄大豆期货交易手册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返还;未在有效期内执行的,交割预报定金不予返还,未返还的交割预报定金 罚没给对应指定交割仓库。在库的进口大豆由加工原料用途变更为期货交割用 途进行交割,不需办理交割预报。
2. 卖方按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发货,仓库按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黄大 豆2号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 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完成黄大 豆2号质量检验后,应当出具检验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将正本提交指定 交割仓库,向交易所和货主分别提交副本一份。
3.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入库黄大豆2号的质量等相关材 料和凭证进行验收。入库商品质量、数量或者重量检验、验收合格的,指定交 割仓库在与会员或者客户结清有关费用后,可以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提交标准仓 单注册申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后,交易所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五)黄大豆2号合约厂库标准仓单交割相关规定
1. 会员或者客户与厂库结清货款等费用后,厂库可以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提 交标准仓单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标准仓单的厂库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认可 的银行履约担保函或者其它担保方式。标准仓单注册申请经会员确认,且厂库 已经向交易所提供相关担保后,交易所对标准仓单进行注册。
2.采用厂库交割的,货主有权委托厂库将黄大豆2号加工成豆粕和豆油,厂 库应当接受货主委托,按照78.5%的豆粕得率、18.5%的豆油得率,提供符合 交易所规定的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豆粕和豆油。豆粕和豆油符合期货交割质量 标准的,货主不得再就委托加工前的黄大豆2号提出质量异议。豆粕和豆油的重 量以厂库出库检重为准,豆粕包装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业务细则》 相关规定执行。货主委托厂库加工的,应当在提货前向厂库支付加工费用(含大 豆委托加工费和豆粕包装费),费用标准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六)黄大豆1号、2号交割流程
1.黄大豆1号、2号交割方式有:期货转现货、滚动交割、 一次性交割。 2.黄大豆1号、2号交割流程
期货转现货流程表
时间 | 流程 | 注意事项 |
申请日 11:30之前 | 买卖双方提出期转现申请,并提 交《期转现申请表》、现货买卖 协议、相关货款证明,相关的标 准仓单、入库单、存货单等货物 持有证明。黄大豆2号如果以仓库 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还应当提交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 检疫处理通知书。 | 标准仓单期转现提出申请时需交齐货款、仓单。标准仓单期转现收取交割手续费,当日审批;非标准 仓单期转现收取交易手续费,三日内审批。黄大豆 1号期转现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黄大豆2号期转现 的期限为该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 日(含当日)。 |
申请日 收市后 | 对合格的买卖申请方的对应持仓 按协议价格予以平仓。 | 期转现的持仓从当日持仓量中扣除,交易结果不计 入当日结算价和成交量。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 所将当日执行的期转现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
非标准仓单期转现,货款、货物的 | ||
划转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标 | ||
批准日 | 准仓单期转现的仓单交收和货款支 | 增值税发票的规定,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 |
结算后 | 付由交易所办理,在批准日结算 后,向卖方支付货款,向买方开具 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 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
注:流程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
黄大豆期货交易手册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滚动交割流程表
(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
时间 | 买方 | 卖方 | 交易所 |
配对日 交易时间 | 申报意向 | 申报交割,黄 大豆2号只能 以厂库标准仓 单申报交割。 | 申报卖方须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申报买 方须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 |
配对日 收市时 | 配对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按照“申报意向优先、含有建仓时间最早的持仓优 先”原则,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持仓。对于选取的 买卖双方,先以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仓 单数量,在买方和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 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仓库和在该仓库 交割的数量;再将配好仓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 有该仓库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 对,确定交割对应的买卖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变更。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将《交割通知单》和配对结果等滚 动交割信息随配对日结算单发送给买卖双方会员,会 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 |
配对持仓从交割月合约的持仓量 中扣除,不再受持仓限额限制。 配对结果确定后,买方及时向卖 方提供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内容的事项,卖方在配对日后7个 交易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 买方。 | |||
交收日(配对 日后第二个交 易日) | 闭市之前,补 齐与其配对交 割月份合约持 仓相对应的全 额货款,办理 交割手续。 | 闭市后,将卖方会员提交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将货款的80%付给卖方会员,余款在卖方会员提交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清。 |
注: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
(1)定义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须以交割履约, 同一客户号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视为自动平仓,不予办理交割,平仓价 按交割结算价计算。
一次性交割流程表
日期 | 时段 | 买方 | 卖方 | 交易所 | ||
最后交易日 | 闭市后 | 将交割月份买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预付款 | ||||
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标准仓单提交日) | 闭市前 | 将与其交割月份合约 持仓相对应的全部标 准仓单交到交易所。 黄大豆2号还应当在 14:00前,提交与交 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 疫证明材料 | 若卖方在标准仓单提交日 14:00前将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交到交易所, 并通过交易所审核,则交 易所在当日闭市后清退卖 方会员交割保证金。 | |||
闭市后 | 公布各交割仓库交割品种 与标准仓单数量信息 | |||||
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配对日) | 闭市前 | 根据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提出交割意向 申报。 | 黄大豆2号未提交相 应检疫证明材料的继 续在14:00前,提交 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 验检疫证明材料 | 若卖方在标准仓单提交日14:00前将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交到交易所,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计收卖方两 天的滞纳金。 | ||
闭市后 | 配对结果确定后, 买方应当在配对日 后1个交易日内,按 照税务机关的规定 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事项, 包括购货单位名 称、地址、纳税人 登记号、金额等信 息通知卖方。 | 配对后 7 日 内 提交增 值税专 用发票 | 进行交割配对,配对结果 等信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给买卖双方会员 | |||
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交收日) | 闭市前 | 补齐与其交割月 份合约持仓相对 应的差额货款 | 黄大豆2号未提交相应检疫证明材料的继续在14:00前,提交与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 | 若卖方在标准仓单提交 日14:00前将相应的检验 检疫证明材料交到交易 所,并通过交易所审核,交易所计收卖方三 天的滞纳金。 | ||
闭市后 | 给买方会员开具《标准仓 单持有凭证》 |
注: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
黄大豆期货交易手册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3)注意事项
① 交易所上市品种均可采用一次性交割。
② 交割结算价是期货合约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成交 价格的加权平均价。
③ 交割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交割的卖方客户向相对应的买方客户开 具,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双方会员转交、领取并协助核实。
④ 会员迟交或未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按《大连商品交易所结 算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⑤ 卖方会员未能按时提交交割商品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的,按《大连 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业务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4.交割形式的比较
期货转现货 | 滚动交割(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 | 一次性交割 (最后交易日) | |
办理时间 | 黄大豆1号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前1个月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含当日);黄大豆2号合约合约上市之日起至交割月份第六个交易日(含当日) | 交割月第1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后 交易日前一交易日 | 最后交易日 |
配对时间 | 在可办理时间内以买卖双 方协商的日期为准 | 卖方提出滚动交割申请当日 | 最后交易日闭市后 |
配对原则 | 买卖双方协商 | “卖方优先”、“申报交割意向 的买持仓优先,持仓时间最长的 买持仓优先” | “最少配对数”原则 |
结算价格 | 买卖双方协议价 | 配对日结算价 | 交割结算价 |
主要特点 | 双方协商进行,分为非标 准仓单期转现和标准仓单 期转现。 | 卖方优先原则:符合条件的卖方 提出申请后保证当天配对成功, 被配对买方要按期付款。 | 最后交易日收市后配 对,交易所集中办理 交割。 |
注:详见《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
(七)交割费用
1.黄大豆1号交割手续费:4元/吨;黄大豆2号交割手续费:1元/吨 2.黄大豆1号仓储及损耗费(包括储存费、保管损耗、熏蒸费): 11月1日-4月30日0.4元/吨 · 天;
5月1日—10月31日0.5元/吨 ·天(加收0.10元/吨的高温季节储存费); 黄大豆2号仓储及损耗费:1元/吨 ·天
3.黄大豆1号检验费:2元/吨;黄大豆2号检验费:6元/吨。 4.黄大豆1、2号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
注意:对于黄大豆2号厂库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4 个自然日内(含当日)按照大豆现货标准收取仓储及损耗费;标准仓单注销日 后(不含注销日)4个自然日后(不含当日)分别按照豆粕和豆油现货标准收取 仓储及损耗费。
黄大豆期货交易手册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交易品种 | 黄大豆1号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交割月份 | 1,3,5,7,9,11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以及交易所公布的其他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A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
(F/DCEA001-2018)
(适用于黄大豆1号2005及其后续期货合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黑色或其它颜色。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52-2009大豆
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按GB 1352-2009和国粮发[2000]143号解释。
4.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4.1黄大豆1号交割标准品品质技术要求:
完整粒率 (%) | 种皮 | 损伤粒率(%) | 杂质含量 (96) | 水分含量(6) | 色泽、气味 | 粗蛋白质含量 (g/100g) | |
合计 | 其中:热损粒 | ||||||
≥85.0 | 黄色淡黄色混有异色粒限度为5.0% | ≤3.0 | ≤0.5 | ≤1.0 | ≤13.0 | 正常 | ≥36且<37 |
注:根据GB 1352-2009和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黄大豆1号的粗蛋白质含量计算时,氮折算成蛋白质折 算系数为5.71。
4.2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质量升贴水:
项 目 | 标准品质量要求 | 替代品质量要求 | 质量升贴水(元吨) | |
完整粒率(%) | ≥85.0 | ≥90.0 | 10 | |
≥80.0且<85.0 | -40 | |||
损伤粒率(%) | 合计 | ≤3.0 | >3.0且≤8.0 | 0 |
>8.0且≤10.0 | -20 | |||
其中:热损粒 | ≤0.5 | >0.5且≤3.0 | 0 | |
水分含量(%) | ≤13.0 | >13.0且≤14.0 | -60 | |
粗蛋白质含量(g/100g | ≥36且<37 | ≥37 | 30 | |
≥35且<36 | -80 | |||
≥34且<35 | 160 |
注:根据GB 1352-2009 和GB 5009.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黄大豆1号的粗蛋白质含量计算时,氮折算成蛋白质折 算系数为5.71。
4.3过4.0mm 长口筛,筛上合格率≥95%。 4.4转基因大豆不得以标准品或替代品交割。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4.5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GB 1352-2009执行。 4.6储存品质技术要求:
入库 | 出库 | |
粗脂肪酸值(mgKOH/100g) | ≤1 | ≤2.5 |
蛋白质溶解比率(%) | ≥80 | ≥65 |
5 .检验方法及规则
按照GB 1352-2009和国粮发[2000]143号执行。
6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质量标准
(FA/DCE D001-2012)
(适用于黄大豆1号2005之前期货合约)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黑色或其它颜色。
2 .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52-2009大豆
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和定义按GB 1352-2009和国粮发[2000]143号解释。
4.质量要求和卫生要求
4.1黄大豆1号交割标准品品质技术要求:
完整粒率 (9%) | 种皮 | 损伤粒率 (%) | 杂质含量 (%) | 水分含量 (%) | 气蹂 | |
≥85.0 | 黄色、淡黄色 混有异色粒 限度为5.09% | 合计 | 其中:热损粒 | ≤1.0 | ≤13.0 | 正常 |
≤3.0 | ≤0.5 |
4.2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质量差异升扣价:
项 目 | 质量标准(%) | 允许范围(96) | 升扣价(元/吨 | |
完整粒率 | ≥85.0 | ≥90.0 | 10 | |
≥80.0且<85.0 | 40 | |||
损伤粒率 | 合计 | ≤3.0 | >3.0且≤8.0 | 0 |
>8.0且≤10.0 | -20 | |||
其中:热损粒 | ≤0.5 | >0.5且≤3.0 | 0 | |
水分含量 | ≤13.0 | >13.0且≤14.0 | -60 |
大 连 商 品 交 易 所
ALMAN COMM0on oOHANG
4.3转基因大豆不得以标准品或替代品交割。
4.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GB1352-2009执行。
4.5储存品质技术要求:入库指标,宜存;出库指标,宜存或不宜存 5.检验方法及规则
按照GB1352-2009和国粮发[2000]143号执行。 6.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交易品种 | 黄大豆2号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以及交易所公布的其他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B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Soybean Futures Trading Manual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
(F/DCE B003-201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色、黑色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1352大豆
GB/T 26631粮油名词术语理化特性和质量
SN/T 0798 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
SN/T 0800.1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粗脂肪、粗蛋白、水分:按GB/T 26631关于粗脂肪、粗蛋白、水分的解释执行。
3.2杂质、破碎粒、损伤粒、色泽气味:按GB1352关于杂质、破碎粒、损伤粒、色泽气味的解释执行 3.3热损粒:按SN/T0798 关于热损粒的解释执行。
4.质量指标
4.1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品质技术要求:
粗脂肪(湿基)% | 粗蛋白(湿基)% | 水分% | 杂质% | 破碎粒% | 损伤粒(%) | 色泽、气味 | |
≥18.5 | ≥34.5 | ≤13 | ≤1.0 | ≤15.0(入库) ≤20.0(出库) | 总量 | 其中热损粒% | 正常 |
≤4.0(入库) ≤8.0(出库) | ≤1.5(入库) ≤3.0(出库) |
4.2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质量升贴水:
项 目 | 质量标准(%) | 允许范围(9%) | 升扣价(元吨) |
粗脂肪(湿基) | ≥34.5 | ≥33.5且<34.5 | -50 |
4.3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按GB 1352执行。
5.检验方法
检验的一般规则、粗脂肪检验、粗蛋白检验、水分检验、杂质检验、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检验 及色泽气味检验按GB 1352执行;抽样和制样方法按SN/T 0800.1执行。
6.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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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碱期货研报最新消息现货数据分析基本面研究(2025.1.14)
2025年烧碱供需紧平衡,中长期趋势偏多:• 烧碱内外需增长,产能扩张有限:○ 烧碱需求增长:2025年烧碱需求增长主要...
尿素期货研报最新消息现货数据分析基本面研究(2025.1.14)
2025年尿素供应压力增大,需求增速放缓:• 新增产能压力大:○ 产能增长预期:2025年国内尿素新增产能为400万吨,...
镍期货研报最新消息现货数据分析基本面研究(2025.1.14)
全球原生镍供需情况:• 2025年全球原生镍供需增长:○ 全球产量增长:2025年全球原生镍产量将同比增长4%,达到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