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要点
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要点
套期保值是指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方向相反、数量相
等的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进而无论现货供应市场价格怎样波动,最终都能取得
在一个市场上亏损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盈利的结果,并且亏损额与盈利额大致相
等,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套期保值交易分为买入套期保值交易和卖出
套期保值交易。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分为
一般月份(本办法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套期保值交
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本办法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
寸。
(一) 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客户需递交的材料
申请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证明企业现货经营规模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最
新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
物的其他有效凭证等;
3.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交割
或者平仓的数量);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5(二)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客户需递交的材料
申请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填写《上海期货交
易所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以下证
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证明企业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当年或者
下一年度生产计划书、现货仓单、库存证明、加工订单、购销合同、拥有实物的
其他有效凭证等;
3.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风险来源分析、保值目标、预期的
交割或者平仓的数量);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套期保值的申请时间
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
值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
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套期保
值者可以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交易头寸。交易所自收到套期保
值交易头寸申请后,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四)套期保值头寸的建仓时间
获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
三个交易日收市前,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头寸建仓。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
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自交割月份第一交易日起不得
重复使用。